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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三批)人员遴选工作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0-1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第三批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我校创新项目共2项,详情如下:

(一)林木生物质先进功能材料创新型人才培养

留学院校:德国哥廷根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选派专业大类:林业工程

选派类别及规模:攻读博士研究生3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人/年;高级研究学者1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

项目执行期:2024年-2026年

(二)生态学研究与生态文明战略创新型人才培养

留学院校:新西兰奥克兰大学、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

选派专业大类:生态学

选派类别及规模:攻读博士研究生4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人/年。

项目执行期:2024年-2026年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文件为准。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具体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7)。

5.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本年度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未获录取的人员,单位结合实际确需推荐的,可通过第三批人员申报进行推荐上报。

四、各选派类别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须为学校在职工作人员,来校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55周岁,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学校在职工作人员,来校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年龄不超过35周岁。学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来校工作满3年)。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学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五、时间安排

1.2024年10月22日前,各项目实施学院负责人按通知要求遴选派出人员,协助其取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协助派出人员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详见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博士、联培博士、硕士、联培硕士)(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5)。

2.2024年10月23日,各项目实施学院负责人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学院、学生类别、留学单位、留学身份等信息)报至国际合作处。

3.2024年10月25日-10月31日,学院进行公示,国际合作处组织校内评审。学生申请人登录“数字东林-外事服务系统”,选择“学生交流项目-出国项目-2024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三批)”提交申请,履行校内审批。教师申请人到人事处领取审批表,履行校内审批。

4.2024年11月1日-11月10日,派出人员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报。

5.2024年11月11日下班前,请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将汇总后的网申材料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及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推荐人员名单excel版、材料审核表word版(见附件)交至国际合作处。

6.2024年11月20日前,学校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7.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将于2024年12月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8.2024年12月底前,留学人员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办理后续派出手续。

六、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处联系人:张艺苧  联系电话:82191066

林木生物质先进功能材料创新型人才培养联系人:于泽浩  联系电话:13100883716

生态学研究与生态文明战略创新型人才培养联系人:刘志理  联系电话:82191385

人事处联系人:白晓婷  联系电话:82190494



                                                                                                                                                             国际合作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