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及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明确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的开支范围,保证专家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2016〕85号)和《东北林业大学章程》,结合工作实际,学校修订了《东北林业大学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并经第十四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项目均按此文件执行,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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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9 09:55东北林业大学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