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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际会议预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0-15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度国际会议预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国际会议预报制度

高校举办的国际会议必须提前进行预报,本次预报的范围包括:

1、我校2019年年内举办(含承办、合办等)的国际会议。

2、我校拟在2019年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但须在2019年对外承诺的国际会议。

二、坚持国际会议申报制度

高校举办各类国际会议必须上报教育部履行预报和报批手续,先预报再报批。预报后,在正式对外承诺或宣布举办国际会议前(提前四个月)须向教育部提交会议报批请示及相关材料,获得教育部批准后方可对外承诺或宣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承诺或宣布举办国际会议。

未经预报的国际会议教育部将不再受理报批申请。

三、国际会议类别

1、重大国际会议

(1)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社科类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专业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

(2)有外国政府正部长及其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出席的高级别国际会议;

(3)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国际会议;

(4)其他事关我核心利益、涉及重大敏感问题以及重要国际问题等的国际会议。

2、一般性国际会议

(1)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下的社科类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下的自然科学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

(2)双边会议以及国际合作项目中的工作会议。

四、国际会议预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填报本单位2019年度国际会议计划表(见附件),并于2018年10月20日前由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预报纸件报送至国际合作处(行政楼827室),同时将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15114576636@126.com。此次填报实行零预报制度,无计划单位也需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上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

国际会议不论规模大小均应按照要求提前做好预报工作,严禁未预报和报批擅自对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学校归口管理部门为国际合作处,正式对外承诺或宣布举办国际会议前四个月请将正式申报材料报国际合作处,由国际合作处上报教育部审批。

联系人:石晓飞 

电话:8219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