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4-26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任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根据国际组织提供的岗位需求,第一批计划选派实习生158人。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7人、联合国难民署21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34人、联合国粮农组织21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3人、国际电信联盟10人、国际移民组织35人、世界粮食计划署7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国际组织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1-8。

  4.资助内容

  实习生: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和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

2.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2023年内我校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

5.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岗位需求见附件,或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92)查看通知。

三、推荐办法

1.选拔推荐时间

申请人于5月4日11:00前通过“数字东林-外事服务系统-学生交流项目-出国项目-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提交申请。国际合作处组织选拔后,被推荐人应于2023年5月4日-5月1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2.申请受理方式

我校申请人由学校负责受理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四、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笔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国际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有关国际组织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五、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

六、项目咨询

   详细信息可咨询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张艺苧(综合办公楼829)

联系电话:82191066

                    

                               国际合作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