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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各学院先行申报项目,学校审核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资助3年。

本次“项目制”申报将启用在线申报,即各学院通过线上平台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项目详细人选条件、选拔办法、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操作流程等信息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04)。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10-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时间与要求

1.请有申报意向的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项目申请书(模板详见留基委遴选通知)、协议中文及外文版复印件纸质版交于国际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nefuzhangyining@163.com

2.请申报学院于11月20日前登陆申报系统完成在线申报,同时国际合作处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学校正式推荐公函、项目申请书、项目信息汇总表、协议中文及外文版复印件等材料。

四、相关后续工作

项目获批结果将于2024年2月底前在信息平台公布。项目获批后,学校将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第一批申报时间为次年3月1-10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9月1-1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艺苧

电话:82191066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829



国际合作处    

2023年10月31日